1、显示屏安装位置
新浦区政府大院后楼门厅上方(户外)。
2、制作要求
具体制作要求及技术参数祥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85%,余下的1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尾款。(提供正式发票)
四、投标资质要求
具有制作LED显示屏能力的单位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12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各投标报名单位于2011年4月12日前到新浦区政府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区政府南楼509房间
联系人:刘道劲
电话:0518—85453295
13775593766
连云港市新浦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