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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液晶电视屏幕故障仍为焦点

来源:中关村在线 更新日期:2011-03-14 作者:佚名

    对于液晶电视来说,显示屏是最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部件,显示屏的故障也无疑最令人揪心。去年315的时候央视就曾聚焦平板电视屏幕质保问题。一年过去了,液晶电视显示屏质量问题的投诉仍居高不下,屏幕故障仍是液晶电视故障的焦点。

    屏幕故障仍是液晶电视质量问题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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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ZDC针对液晶电视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消费者调查,而在液晶电视出现的问题当中40%是花屏、横竖条纹、黑屏等屏幕故障,也是当前液晶电视质量问题中最突出的问题。

    留心观察的话,也不难发现类似“竖线门”、“黑屏门”之类在液晶电视领域并不罕见,东芝、松下、夏普等国际大品牌也都曾身陷其中。针对屏幕故障质保等方面,上年央视在315晚会上也曾特别关注过,点名批评了一些品牌,也引起了中国液晶电视售后质保领域的一些改变。

    屏幕问题如此受到消费者、媒体等各方面关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液晶电视屏幕故障多发生在某一批次、某一型号产品上,故障涉及的消费者数量常常较多。例如2009年的东芝“竖线门”就涉及到46XF300C、40XF300C、46ZF500、46X3300等,全国也有百名以上消费者反应同一问题。2010年下半年的松下“竖线门”也从等离子蔓延到液晶电视领域。

    其次,屏幕的成本在液晶电视整体中占到很大比例,维修更换费用非常昂贵。我们经常能够看到“液晶电视买得起修不起”、“维修费比重新购买还要贵”之类的新闻。例如2010年新民晚报曾报道过消费者购买的29999元的60英寸夏普液晶电视,屏幕碎裂后进行了更换维修,费用高达31872元。

    最后,液晶电视显示屏三包政策刚刚出台,此前保修障碍重重。此前中国电视领域一直执行的是1995年出台的以显像管电视为对象的电视三包政策,很多平板电视厂家接口标准不适用而将显示屏定义在关键零部件的范围之外。甚至不少国外企业对于液晶电视屏幕仅保修一年。且对于故障的认定也都是缺乏国家统一标准,各品牌的政策都不同。本次ZDC调查数据也显示,液晶电视的问题出现时间有62.4%是在使用一年以后,且31.5%的消费者是使用一年的时候出现故障,没有保修加上昂贵的维修费用无疑使得消费者损失惨重。

    液晶电视三包条款终出台,液晶电视屏幕保修三年终获得国家支持。在多方的努力和媒体年复一年的宣传呼吁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终于发布了《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的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液晶电视的显示屏纳入了需保修三年的主要部件中。这样一来,不仅对于消费者利益有了更完善的保护,对于液晶电视厂家也能起到督促作用,进一步规范液晶电视市场。

    尽管新的液晶电视三包政策落实仍需一段时间,但无论如何相关机构及企业都逐渐重视起液晶电视屏幕售后的问题,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液晶电视显示屏的售后将不再如此艰难和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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