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联想集团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切入互联网电视领域,并将其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同时列入联想移动互联网战略。
据了解,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SMG)与联想集团在上海签署协议,共同宣布在移动互联视频服务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同时联想与SMG旗下新媒体百视通公司在上海成立“视云网络科技”的合资公司,其中百视通持股51%,联想持股49%。
基于该协议,联想的互联网电视终端将获得极为丰富的新媒体资源,包括SMG来自全球的高清、高质的视听内容,以及多种非视听增值服务。SMG的优质视听资源除了应用于联想的互联网电视终端外,还将应用于联想丰富的移动互联网终端,包括个人电脑、互联网手机、平板电脑等。
据悉,通过合作双方将在新媒体传播和产品推广方面利用各自的渠道优势。其中联想将为SMG的内容和运用提供适配化的终端产品,包括PC、手机、平板电视和互联网电视终端。
与此同时,SMG此前曾获得全国首张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播控运营”完整牌照,百视通已经构建起能够接入上百内容服务商的全国性服务平台。
“在互联网电视上,我们已经做了很长时间的研究和开发,相信用户不会等太久。希望通过与百视通的合作,在用户所经常接触信息的四块屏上,接收更多内容,并且能够在不同屏幕之间互动和分享。”杨元庆说。
据悉,年底前,联想将正式推出“LENOVO”牌互联网电视,与中外彩电商整机企业正面对决。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彩电整机企业竞争格局相对成熟,彩电业毛利率并不算高,切入这样一个利润偏低的领域对于联想有很大的风险。对此,联想移动相关负责人表示,融合互联网功能的产品与普通彩电整机不同,属于高端产品,其赢利点能够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