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1-11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及办公家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12143HT008J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2011-11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及办公家具
三、采购预算:包一:41.8643万元;包二:29.766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包一:会议室多媒体设备;
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2、包二:办公家具
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报价人应对所投包内的所有的谈判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包一报价人注册资本金须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4、包一报价人须具备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包一报价人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一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包一报价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指会议讨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7、包二报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经年审合格;
8、包二报价人须是营业执照三年以上的家具生产厂家,可承包非标准产品生产及设计能力的厂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3月28日起至2011年4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1年4月12日9时3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4室
九、谈判时间:2011年4月12日9时30分
十、谈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4室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在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2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人:
电话:020-62791688 电话:020-83110987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020-8311098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邮编:510030 邮编: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帐号:360200090920017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