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消费者是最大的受益者,但同时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很多时候消费者将产品买回来,出现问题了,却得不到商家在卖产品时所说的承诺保证。让消费者蒙受了很大的怨气,这样的行为是对消费者极为不公平的。
消费者对于所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时,第一个就是想到厂家给与的保修承诺,因为相信很多消费者都会认为厂家的信誉保证值得信赖,不过很多时候这样的保证是不真实的。比如在保修期内不执行保修义务,并且违法收取维修费等,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此前来自北京的何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事件回顾:
何先生在2009月1月12日购买了一台松下的DVD DVD-S860GK-S碟机,于当年年底无法读盘,便送去松下售后进行维修。于2010年1月末维修好,但是这样的问题再一次的出现在2010年3月,于是何先生再次的送修。但是却售后却告知“售后期已过,维修需要加维修费”。这让何先生很是气氛,因为在何先生的保修卡上明确写了:
1、整机1年内无偿;
2、主要部件(指IC,主轴电机,伺服电机、激光头组件)2年内无偿。
何先生描述,这台DVD出现问题是无法读盘,很显然是主要不见出现了毛病。并没有和售后进行太多的争执便,只是商定,维修若是要发生费用,应电话征询我的同意。另外,维修服务报告单上“结算性质”一栏写的是“保内”,于是何先生便放心送修了。
2010年4月16日DVD维修好,但要收取120元的维修费,理由是过了保修期。这让何先生很恼火并且产生了些许的质疑。因为售后并没有遵守之前的承诺,发生修理费用前电话征求何先生的的同意?而在维修单据上所写的“保内”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概念?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后应该延长质保期,为什么该维修站悍然违法?消费者如何确定维修项目是“主要部件”?
在这些质疑的问题前,何先生依法的保证了自己的权益,对松下售后进行了投诉,于是松下售后便给与了问题的解决。
事件分析:通过上述时间来看,不执行保修,违法收取维修费应该很多消费者都碰见的问题,这些问题让我们在出现问题时候很是头疼,我们的合法权益无情的被许多不负责任的售后客服和商家给践踏。所以今天小编在这里通过上述的例子将这样的问题阐述出来,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警示,希望大家以后面对这样的问题不在是恼火和气氛。要用理智的方式,通过合法的途径,使用国家法律来保护自己应该得到的权益。
编者话语:售后维修最大的职责就是给用户解决问题,帮助用户解决产品上出现的问题,而不应该成为一个赚钱的机构,那样不仅仅是售后得不到消费者的新来,就连生产产品的商家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也会大打折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