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费县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数码产品及电视机、LED屏 SDJZ2011041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A包:数码相机39台,数码摄像机26台。
B包:65寸电视机2台,46寸电视机3台及LED屏4.5平方米。
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技术人员,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向代理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资格申请报名:
时间:2011年3月16日-2011年3月23日每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临沂市八一路298号)
售价:100元/包
六、本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9-290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