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1009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川大道监控施工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改委
3、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资金来源:政府投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泾川大道。
2、建设规模:电子警察约30杆(套)、CCD摄像机约38只(套)、室外一体化球式摄像机约14杆(套)。
3、计划工期:k0+600-k2+000段必须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工,其余段必须在2011年10月25日前完工。
4、招标范围: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或具备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监控系统分项资质,能够完成招标所需设备和承担相关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的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一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泾县招投标中心(安徽泾县桃花潭西路财政大楼一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 地址:泾县谢园路2号平安居3幢301室
邮编:242500 邮编:242500
联系人:——————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电话:13965419224
传真:—————— 传真:0563-5101213
六、备注
1、报名资料: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或公安机关核发的相关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类似业绩、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