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40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受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电视机、音响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电视机、音响设备项目。共二个标段,标段一:电视机,包括:55寸液晶 30台,46寸液晶38台;标段二:音响设备。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招标文件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1-03-11起至2011-03-25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1-03-31上午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崔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