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指挥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本项目应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竞2011-003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指挥系统项目
(三)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视频系统建设、音频系统建设、集中控制系统建设、相关配套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审讯室、询问室、安保监控室、反贪指挥室、走道的配套基础设备建设、隔音处理,以及新风机房、锅炉房、水泵房的隔音降噪处理)
本项目建设中所需主要设备有:网络型中央控制主机、串口卡、8.4寸WIFI无线触摸屏、系统软件及编程控制等。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46.49万元
二、应谈资格: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四)必须为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六)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涉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八)具有相当规模的同类项目业绩。
(九)具有专业的布线认证工程师和中级或高级专业工程师;
(十)具有完善的施工组织、监督管理体制。
(十一)应谈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十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的供应商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应谈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应谈授权书(原件)(应谈文件中提供);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国家保密局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涉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九)专业的布线认证工程师和中级或高级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十一)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应谈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应谈文件为准。应谈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13室)
(三)发售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凯城路99号
联系电话:54158031
联 系 人:吴涛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电话:64985000*6028
传真号码:64926488
联 系 人:洪晓明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13室
联系电话:63903300*306/312
传 真:63902900
联 系 人:张怡雯 赵贞
如果潜在应谈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应谈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或者应谈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