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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中小学校园监控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3-10 作者:pjtime资讯组

    受江西省赣县教育局的委托,我公司现就赣县中小学校园监控设备 进行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和安装能力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招标编号:MCZTB2011004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招标内容:赣县中小学校园监控设备

    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四)资质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3、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有效身份证或经营者授权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开标时备查,同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供评委进行资格审查;

    4、具备省级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三级(含)以上资格证书;

    5、投标人具备主要设备(嵌入式数字硬盘录像机、夜视红外防水摄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密封(与正副本分开装订),并予以“资格标”注明。投标人还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叁份投标书( 1 份正本、2份副本),且正本、副本、资格标要分别封装。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7日—2011年3月15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方式:各投标人可到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赣县梅林大街14号)现场报名购买资料,也可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但必须先汇入报名费到本公司指定账号(须传真银行汇款凭证至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7-4439129确认)。报名及资料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3、本招标采购项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肆仟元,以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款项须在2011年3月17日17时前到账,方为有效。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用户单位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行为予以无息退回。

    4、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注明项目编号、用途等)

    收款单位名称: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1022902900003309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县支行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3月18日下午2:30分整,在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地址:赣县梅林大街14号),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发票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付款方式:设备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到位验收合格后付给合同价款的95%,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的货款。

    (八)投标报价:1、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括设备货款、运输搬运、技术培训、安装调试和验收等所发生的成本性开支、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以上费用须在投标价格表中详细列明)2、谈判的步骤: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开标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投标人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本次谈判将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完整的,有漏项报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4、除非与采购人签订的供销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价格(最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九)项目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 (包括认为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1年3月1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把质疑函交给我公司工作人员,我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赣州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同时我公司有可能会对其进行必要修改、补充,并在中心网站上公布,请投标人一并关注。回复、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

    (十)交货地点:赣县30所乡镇中小学和县教育局(签订合同时提供具体学校名称和安装要求)

    (十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到位。

    (十二)货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投标人必须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交货时提供厂家供货函、出厂合格证明、装箱单、保修证明、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等。

    (十三)其他事项:1、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本公司不予受理;2、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质疑,本公司及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对于提供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投标人,将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一次;4、本招标文件如有不明确之处,由采购人及我公司作出解释;5、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十四)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金额的1.2%作为招标代理费。

    (十五)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382号

    联系电话: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0797-5317190 13807976648(侯先生)

    赣县教育局 13979715562(戚先生)

    网 址:1. www.jxzfcg.gov.cn;

    2.www.gzzfcg.gov.cn;

    (十六)监督电话:0797- 444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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