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建省高速公路“数字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项目 已经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高技[2009]117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省指挥信息中心建设(即省监控中心机电系统及机房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省指挥信息中心建设(即省监控中心机电系统及机房改造)
2.2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和改造福建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共分2个合同包,其中:合同包1机电系统改造包括机电系统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静电地板、工作台、安防改造、机房割接、设备搬迁与网络系统、业务应用系统迁移等;合同包2机房改造包括辅助综合管理用房建筑部分,大厅内的装饰、空调、消防、照明,家具等。具体要求如下:
合同包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 交货地点 工期 1 福建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机电系统改造 详见另册提供的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 1项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的80天内(含节假日) 2 福建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机房改造 详见另册提供的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福建国广一叶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1项 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的80天内(含节假日)
注:A、投标人必须对二个合同包同时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二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二个合同包将作为一个项目进行评标与授标。
B、合同包2:投标报价须包含货物在福建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内的安装及搬运和旧设备拆除、场地清理、垃圾清除等一切费用。施工过程中拆除材料应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并按甲方要求将可以用的材料留下,工期结束时场地清理达到规定要求。
C、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图纸及设计说明、技术规范、招标文件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机房符合国家A级机房标准、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单位的A级机房检测。
D、中标后投标人需提供三年以上售后服务,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并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要求,可且仅邀请一家具备该资质的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参加投标(需提供分包协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3月4日至 2011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403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3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于当日 8 时00分至 9 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407室(若有改变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403室,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7118 38872063 传真:0591-87525269
联系人:张军胜 郭玮瑜 程章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