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就110应急联动大平台指挥调度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新政采购中心[2011]06号
二、采购项目:110应急联动大平台指挥调度系统(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300万元,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否则不准报名。
3、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1年3月16日起至2011年3月2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到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安县财政局二楼)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3月29日下午15: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新安县财政局212室。
地址:新安县勤政路2号
联系电话: 0379-67283936
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