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3月31日(节假日不休)8:30-11:30,14:30-17: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4月6日14:30
甘肃省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金塔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TCB(2011)23号
二、招标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提供全面详细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办法;
7、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四、发售标书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金塔镇解放路266号)。
供应商有意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生产、代理产品的供应商、所销产品厂家授权书、安防协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质量体系认证、质检报告、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件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份。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
七、开标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电话:秦志宏 13119462286
张炯光 13209425569
0937—4420824(传真)
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