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易博士诉讼不止
每经记者谢晓萍徐洁云发自北京上海
汉王、易博士两巨头之争目前有了新的进展。
针对汉王反诉易博士董事长杨洪一事,杨洪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汉王的反诉已经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以反诉的理由不成立驳回。
双方各执一词
汉王公关人士对此表示,一中院驳回反诉的真正原因是索赔100万元金额的标的不够。“不过我们已经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杨洪应该收到法院的传票了。”
“我们的确已经收到了传票。”杨洪表示,易博士已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书”,同时指出汉王起诉的“虚伪事实”不存在,希望法院撤消立案。
汉王在提交给法院的民事诉状中如此叙述:汉王与易博士均为电子阅读领域的经营者,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易博士通过其网站、媒体、手机短信发布损害汉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言论和文章,已经对汉王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此外,汉王在提交给一中院的民事反诉状中还指出,在易博士对汉王提起诉讼后,杨洪还通过手机不断向政府官员、业内单位、新闻媒体等发布短信,宣传易博士对汉王的起诉;更为甚者,杨洪通过手机短信警告汉王的各地经销商,称销售“汉王电纸书”将可能被作为共同侵权人,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汉王的指责,杨洪对此予以否认,“如果事实真的像汉王所说的,为什么一中院以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汉王方面回应称,既然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就已经掌握了相关的证据,具体的事宜现在还不宜对外公布。
记者在汉王起诉书中看到,汉王对易博士的诉讼所提出的商业信誉损失、商品信誉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也从100万元降到了50万元。
杨洪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汉王起诉易博士捏造散布谣言所谓的“虚伪事实”主要是汉王公司受到版权局、公安局、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查处,以及汉王因虚假宣传被起诉。
杨洪认为上述事实真实存在,易博士未捏造散布,根本不存在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事实,汉王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的条件。
针对汉王的起诉,易博士方面也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请求海淀区法院驳回汉王公司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