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利诉讼作为竞争手段,在近年来国际、国内市场上频繁出现,由于在理论界少有系统性综述与研究,司法机构对于此类诉讼的认识与管制略显不足,甚至没有一个确定的定义。
2月11日消息,发生在LG与Sony之间的专利诉讼案已进入“第二回合”,本次由LG发起,专利诉讼涉及索尼游戏机高清娱乐平台、HD电视和蓝光等关键技术。
据媒体报道,LG认为索尼的PS3游戏机和蓝光光盘中“数据复刻”以及“一些装备了蓝光播放器的电子设备”侵犯了自己的专利。另包括索尼高清电视在内,LG已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ITC)会提出至少8项专利的诉讼。
业界分析认为,此次诉讼案是LG对索尼于去年12月28日起诉自己的回击。当时索尼称LG在美国市场出售了侵犯自己专利的手机和调制解调器,诉讼案中共计5款LG在北美市场热销的手机受到涉及。
而虽然双方是通过正规法律手段进行的专利互诉,仍有业界评论认为此涉嫌“恶意专利诉讼”。
对此,资深律师于国富在接受采访时认为,不能把所有的专利诉讼都一概认为是专利恶意诉讼,虽然说大多数的专利诉讼都包含一定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因素在里面,但只有专利权存在瑕疵,或者严重的、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的诉讼才是专利恶意诉讼。
据悉,LG目前是全球第二大液晶电视制造商,在手机市场则位居全球第三,与索尼存在竞争的领域更多是集中在平板电视上。
在LG今年1月的财报中公司第四季度接近2.4亿美元的亏损被认为是手机业务疲软以及平板电视的需求下滑造成的,而索尼去年12月的利润数字似乎也并不好看。
“平板电视市场的不景气与利润下滑或许是引起这次纷争的导火线。”一位分析师这样对IT商业新闻网说。
此外,目前仍未有迹象和充足的证据显示这次的专利之争会对双方在中国的市场竞争产生何种影响。“对于正在司法程序中的诉讼案,索尼不便进行评论。”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传媒公共关系部副总监姜京源对记者表示。
LG中国则在回复给记者的邮件中称“针对此事件我们正在跟总部和北美市场方面沟通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