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术监控平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20110905-003(JY-WHJ-11001)
二、项目名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术监控平台
三、项目内容、数量
第一包:网吧视频、电子游艺、广播电视监控子系统,1套;
第二包:网络出版监管子系统(网络“扫黄打非”),1套;
第三包:监控指挥调度平台,1套;
第四包:硬件设施建设,1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双软认定企业证书;
3、在青岛市注册或设有常驻分支机构;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第二包: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双软认定企业证书;
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第三包: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合法代理商,须具备主要货物设备(大屏幕显示设备)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在青岛市注册或设有常驻分支机构;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第四包: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国家第十期强制采购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合法代理商,须具备所投产品(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的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供应商参加;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原厂三年免费质保服务,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在青岛市注册或设有常驻分支机构;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五、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自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购买前请先致电咨询;
3、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需邮购,邮费自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2日14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4号开标室。
七、对采购文件的询问: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12月13日16:3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网上注册、报名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qingdao.gov.cn)注册并对本次项目进行网上报名,若供应商未对本次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九、采购人信息
1、名称: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2、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3、项目联系人:陈进武
4、联系电话:85913206
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G1号楼2102室
3、项目联系人:王浩楠
4、联系电话/传真:85897300
5、开户名称: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山东路曼哈顿广场支行
7、账号:224 710 520 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