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奉贤区会议中心视频会议投影机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项目编号:z11096(询)
项目名称:奉贤区会议中心视频会议投影机询价项目
项目概况:投影机一台,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二、报价人资格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产品需提供原厂商项目授权书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技术服务人员;4、本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供货方式:
项目范围:各报价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等。
供货要求:供应商要按使用单位要求送货。
交货状态:各报价设备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有关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厂家授权书原件;(4)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5)本单位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询价表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二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上述采购询价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1年12月13日上午10:00点整(北京时间)之前向奉贤区采购中心(地址:环城东路383号丽洲大厦1902室)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五、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及系统配置更为科学、合理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联 系 人:朱丽萍
联系电话:37563186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