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委托,对综治维稳三级联动项目右安门大厅大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公告期:2011年12月5日起至2011年12月26日止
二、 采购项目名称:综治维稳三级联动项目右安门大厅大屏
三、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DLP显示单元 |
台 |
8 |
人民币 55.016万元 |
2 |
大屏幕控制软件 |
套 |
1 | |
3 |
网络多屏处理器 |
台 |
1 | |
4 |
底座(结构架) |
个 |
4 | |
5 |
售后服务 |
年 |
2 |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不涉及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产权纠纷,均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人须提交201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交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1年12月5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前台
3)售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汇款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26日9:30(北京时间),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第一会议室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王艳蕊、辛颖 邮 编: 100044
电 话:010-88354433-760 、369 传 真:010-88356017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