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按县采购办批准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背投大屏幕一台,诚邀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彭采(竞)字2011090号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招标内容:背投大屏幕一台
四、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资质信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大屏幕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参加本项目投标公司,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股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所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6日14:30分
开标时间2012年1月 6日14: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开标室
七、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月5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中心。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2012年1月5日下午4:00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招标人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index.asp)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zxzfwzx.gov.cn/)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1月5日17:00前,以转账方式,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转账后必须到交易中心综合信息股开收据),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胡更生15979985523 谌良兴130972509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县支行南岭分理处
帐户: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帐号:14 3477 0104 0002 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