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展示中心LED全彩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展示中心LED全彩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及报价上限: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此为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工期要求: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LED全彩屏设备的采购、安装和有关服务工作,并保证验收质量合格。
六、项目需求: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展示中心拟采购全彩LED室内显示屏一块,预设面积约为46平方米,用以项目形象展示,以及招商推广相关信息的展示。屏体主要观众为前往展示中心参观的政府官员、投资意向商家高层人士等。为更好展现项目的良好形象,充分彰显华发集团的企业风采,该显示屏设计应采用行业的较高标准。
七、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含2000万)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投标人从事LED全彩屏制作、集成、安装和技术服务经验不少于3年(如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能提供LED显示屏品牌质量检测合格证明;
5.2009年1月1日起在国内承担过600万元(含600万元)以上规模的LED全彩屏项目(以承包合同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从事LED全彩屏制作、集成、安装和技术服务经验不少于3年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LED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上3、4、5、6项资料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1 年 12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2 年 1 月 9 日 17 时 3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九、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1月19日15:00 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2 年1月19日15:00 整。
开标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柏红光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办公电话:0756-8303252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0756-8303254 传 真:0756-3323699
采 购 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