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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大屏幕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12-15 作者:pjtime资讯组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 418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龙门大道交通诱导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525号。

    二、招标项目:龙门大道交通诱导屏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1-12-14起至2011-12-28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2-01-10 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齐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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