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就其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火车西站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2)招标编号:CZZPZG2011-060
(3)招标内容: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郴州市财政局财政培训中心七楼电子评标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2.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要求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包含500万元);
2.3要求投标人提供LED显示屏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包含8000万元)并提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4要求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投标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或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的原件;
2.5要求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经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近期(2011年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2.6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2.7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
2.8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9要求投标人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四级及以上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10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LED显示屏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11代理商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LED显示屏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厂家公章)
2.12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给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投标,同时本项目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备注: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上述文件或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理。
3.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11月29日至2011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含节假日),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介绍信带原件留原件,其他文件均带原件留复印件)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4. 采购单位: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35-2362570
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市新财政局对面
联系电话: 0735-2868715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