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司法局的委托,就其LED显示屏及会议室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TLCG2011-1172
二、项目内容:
LED室内双色显示屏 一块
会议室音响灯光设备 一套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音箱及功放得合法有效授权;
(四)供应商近三年须具有单笔合同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五)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四、报名要求:
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1年12月7日起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联合路和五一路交叉路口)。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1年12月14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1年12月14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采购人:大连市司法局
联系人:韩凌 电 话:0411-83766575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得恒、张光欣 电 话:0411-84651708、84651717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7212910182600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