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农业博览园委托,对长春农业博览园LED显示屏及安装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农业博览园
三、项目名称:长春农业博览园LED显示屏及安装设备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1-12-3022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2011-12-3022605100006051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1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LED显示屏及安装工程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二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造价80%。 2、设备全部交付、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造价15%。 3、剩余5%的保修金两年后一周内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质保期两年, 两年内免费维修。对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2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耿聆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农博园
项目负责人:金光国
联系电话:0431-84558723
地 址:
邮 编: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