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418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龙门大道道路改造200万像素高清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521号。
二、招标项目:龙门大道道路改造200万像素高清监控系统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二级以上(含)资质。具有独立完成高清道路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力量,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图纸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1-12-14起至2011-12-28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2-01-09 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齐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