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高新政采招【2011】11-07 公告日期: 2011年12月7日17时24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高新区 采购包个数: 2个
采 购 人: 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A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办公家具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B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LED显示屏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A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证等。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须在四川省成都市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B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证等。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须在四川省成都市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12月8日至2011年12月14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2月28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7楼701
开标日期:
2011年12月28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7楼701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28-85177566
传 真:028-85177566
其它内容:
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LED显示屏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对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高新政采招【2011】11-07
二、招标项目: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A包:办公家具
B包:LED显示屏
具体采购要求见附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A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证等。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须在四川省成都市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B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证等。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须在四川省成都市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12月8日至2011年12月14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或合法代理商授权(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复印件。以上需提供的复印件均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鲜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可以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7楼701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28-85177566
传 真:028-85177566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