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大港管委会财政局委托,天津市大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天津市大港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等,三大类29个项目设备协议供货实施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天津市大港区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等,三大类29个项目协议供货。(招标编号:DGZC2011-G-006)
二、项目概括: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的单次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计算机设备进行集中采购、分批供货的公开招标采购。
本次招标包括:第一类:办公设备共12各项目。
第二类:移动存储与办公设备共8个项目
第三类:电器及办公耗材类共9个项目
具体内容:见项目需求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在天津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其委托的供应商在天津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是招标产品的制造厂商及其在天津市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有制造厂商授权)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必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每个项目仅限投两个品牌。
四、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11月30 日至12月7日,每日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大港区政府采购中心(大港区世纪大道9号1006室)。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100元人民币。耗材类每包50元。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U盘。
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如下:
第一类:办公设备等12个项目于2011年12月20日上午9:00前
第二类:网络设备及软件8个项目于2011年12月21日上午9:00前
第三类:电器及办公耗材共9个项目于2011年12月22日上午9:00 前
在大港区财政局4楼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者我中心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上
第一类:办公设备等12个项目于2011年12月20日上午9:00
第二类:网络设备及软件8个项目于2011年12月21日上午9:00
第三类:电器及办公耗材共9个项目于2011年12月22日上午9:00
七、投标人投标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备审验: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形式经济组织执照)
(2)制造厂商或省市级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有制造厂商授权)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耗材除外)
(3)投标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5) 其他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
投标时,要用U盘专门准备一份所投商品的电子报价单,待资质审验合格后交与主持人进行唱标。
联系地址:天津市大港区世纪大道9号
邮政编码:300270
联系电话:022—63236539
传 真:022—63236539
联 系 人:孙女士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 11月30日
附件:项目需求书
第一类:办公设备类共12项
1、台式计算机(含平板电脑) 2、便携式计算机 3、打印机(含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票据打印机) 4、传真机 5、复印机6、碎纸机7、多功能一体机8、投影设备(含投影仪、投影幕、电子白板) 9、扫描仪 10、刻录机 11、照相机 12、摄象机
第二类:网络设备及软件共8 项
1、服务器 2、路由器 3、交换机 4、硬件防火墙5、UPS 6、操作系统软件 7、防病毒软件 8、数据库软件
第三类:电器及办公耗材类9项
1、空调机 2、电视机 3、电冰箱 4、冰柜 5、微波炉 6、饮水机 7、碳粉 8、复印纸 9、硒鼓
注意事项:以上三大类,如果供应商拟投标的项目不在一个类别中,请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按照项目的类别,分别进行制作。 每套投标文件须制作正本1份 副本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