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1】104号)批准,现就公安局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监控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GXXYHCG2011030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存储单元3 台、监控硬盘24块、图像采集设备(高清网络摄像机)26台、审讯专用全景摄像机4台、审讯专用特写摄像机4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4套、8路网络录音盒4台、24口网络交换机2台、机柜4台、不间断电源3台、安装调试费用4项、现场材料4批、网上督察业务集成软件1套、督察业务服务器1台、业务操作PC 1台、视频信息综合管理单元1台、图像兼容网关1台、数据存储单元1台、电视墙解码单元1台、50寸LED电视4台、24口网络交换机1台、24口网络交换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分标:图像信息综合管理平台4套、县社会面治安监控整合平台1套、5路高清图像受控输出设备1套、5路高清图像受控输出设备1套、5路高清图像受控输出设备5套、5路高清图像受控输出设备1套、5路高清图像主控输入设备1套、5路高清图像主控输入设备1套、5路高清图像主控输入设备5套、5路高清图像主控输入设备1套、社会面接入许可40套、辅材2套、安装调试费用2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C分标:警务通指挥系统(平台)15套、单元专用线缆及接插件1批、安装支架15套、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分办法:评合评分法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合格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报名办法:
1.发售时间:2011年12月 1日至2011年12月 20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河池市新建东路138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邮寄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传真或电话报名均可。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B分标人民币柒仟元整;C分标人民币捌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截标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河中支行
银行帐号:2114 8109 0930 0005 766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12月21日上午09: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12月21日上午09: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并持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备查:
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⑦检察机关出具合格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xinyu.com(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三、业务咨询:
单位联系人:莫晓宁 联系电话:0778-2107526
项目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8777821378 FAX:0778-255715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河池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103396
采 购 人:河池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