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委托,对 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LED全彩屏幕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LED全彩屏幕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1-12-3025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2011-12-302510000000010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01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1 年 12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2 年 01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2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2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LED室内全彩屏幕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安达街229号
二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付40%,验收合格付50%款.余10%款2012年12月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一年原厂商质保。提供大屏幕厂家、LED显示屏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授权书原件,加盖厂商公章。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马驰 电话:88779609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