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的委托就文化艺术中心办公桌椅及分组讨论系统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1】111号
二、项目名称:文化艺术中心办公桌椅及分组讨论系统等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第一包:办公桌椅及会议室桌椅等:综合办公桌椅67套、文件柜80支、沙发63支、椅子942支、1.2m条桌423支等(预算价:662650元);
第二包:分组讨论系统:音箱14只、功放7台、调音台4台、投影机4套及会议系统等安装调试(预算价:240000元)。
2、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第一包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第二包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安装调试地点:甲方指定。
五、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5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第一包必须是生产企业);
4、税登记证;
5、公安系统颁发的“安防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仅限第二包)。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5项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1年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标书售价:每包人民币 300元。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1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每包人民币2万元到指定帐户,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12月30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为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天石大厦西九层)。
十、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 系 人:郭先生、王先生
汇款地址:开户行:灵石县联社新建街分社
户 名:灵石县财政局
账 号:3601450103000000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