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LNZB02-2011-GJZB11252-02/LNGS-2011-044
商 品 品 目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的委托,组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LED显示屏设备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将用财政拨付资金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LED显示屏设备及服务采购;
2. 采 购 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3. 采购编号/项目编号:LNZB02-2011-GJZB11252-02/LNGS-2011-044
4. 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会议室;
5. 采购内容:LED显示屏设备及服务采购,技术参数如下:
显示方式:1/8扫描
模组尺寸:160mm*160mm
模组分辨率:32点*32点=1024点
亮度:2500cd/平方米
像素:40000点/平方米
使用场合:室内
显示屏尺寸:7.68米*2.56米=19.66平方米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三)其他要求:
1. 近二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时 间:采购代理机构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6日工作时间内(8:3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接受各供应商报名,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
2. 地 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6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 代购代理机构将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在报名时时应携带如下资料,:
(1) 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近二年内的类似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整/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谈判时间、开标地点
1.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
2.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
3. 谈判时间:2011年12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
4. 谈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 金 额:人民币壹万元,递交方式:汇票、支票或现金。
2. 银行信息:
接收单位: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陈勇;栾洋
电话:024-23185058 23185380;
传真:024-23185469;
邮编:11001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王帅
电 话:024-23384545
传 真:024-23384545/23388762
Email地址:lngcgjc@163.com
邮编:110005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http://www.ctaxccgp.com.cn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网:http://www.lngczb.com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O一 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