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城中区委宣传部LED显示屏、宣传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文件编号:城中政采招字2011—012
二、项目名称:城中区委宣传部全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全户外单色LED显示屏、宣传栏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应具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7.投标人须持有营业执照、自身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投标的基本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得各项规定;
8.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者中标后不得转包。
9.LED显示屏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
10.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规定的 条件。
五、标书购买时间及地点:欲参加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有关资质文件于2011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西宁市城中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城中区东大街22号三楼办公室)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4日下午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城中区东大街22号三楼办公室)
联 系 人:高田喜、杨成璜
联系电话:0971—8219095
西宁市城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