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电子监控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1-14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竭诚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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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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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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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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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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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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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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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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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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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盘阵列(含4块2TB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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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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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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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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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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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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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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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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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机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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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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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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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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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台(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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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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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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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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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寸监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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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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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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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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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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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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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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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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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寸液晶拼接显示系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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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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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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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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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视频解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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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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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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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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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媒体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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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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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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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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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存储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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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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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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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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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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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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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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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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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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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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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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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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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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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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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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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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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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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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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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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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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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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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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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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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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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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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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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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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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机柜4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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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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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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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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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接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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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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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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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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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不间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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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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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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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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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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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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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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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预算 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
2.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2.2投标人所投主要安防设备(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磁盘阵列、高清视频解码器)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非设备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投标适用)
2.3投标人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4所选产品鉴于对监控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考虑,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磁盘阵列、高清视频解码器须为同一品牌设备;
2.5所投主要安防设备(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磁盘阵列、高清视频解码器)制造厂商必须通过CMML-3认证;
2.6投标人须在海口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投标人自有机构、授权单位或合作单位均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以下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勿以个人名义购买;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投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及资质资料的原件备查。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五、采购文件出售时间
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六、采购文件出售价格
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8日12:00(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 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 3/)上发布。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森林公安局
地 址: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办公楼(江湾大酒店旁)
联系人:翁菖海
联系方式:6522889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联系人:傅于珍
电 话:(0898)68723997
E-mail:fuyuz@163.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伍海丹
电 话:(0898)68723985
传 真:(0898)68723984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