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控系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日下午14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府前街79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1-238#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看守所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6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是列入《山东公安监管场所技术设备安装施工准入单位名单》(鲁公监管〔2010〕103号)的企业;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南楼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韩先生 程先生
电 话:0546-8902302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