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长垣县看守所的委托,就长垣县看守所智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看守所智能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1TP0007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网络监控设备、编码设备、解码设备、综合安防管理系统、视频智能分析系统、摄像机、存储设备、中心机房改造及配套设备、辅材等(具体规格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两年内具有良好经营业绩;
7、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8、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壹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并具有河南省公安监管场所安防施工资格证监管场所项目施工单位资格证,若无河南省公安监管场所安防施工资格证监管场所项目施工单位资格证的企业报名,需到河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2月02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长垣县财政局七楼7009房间(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07日下午14:30。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政局七楼7011房间(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长垣县看守所: 高先生 13503731366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吴先生 0373-8889330
十二、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唯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壹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
8、河南省公安监管场所安防施工资格证监管场所项目施工单位资格证或《进豫备案介绍信》;
9、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唯一授权书。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长垣县纪委监察局: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1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