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的委托,就其LED显示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LCX2011006
2.采购单位: 丽水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3.采购项目:LED显示屏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项目内容: LED显示屏;▲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47500)(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购买询价文件(报名)
7.1时间:2011年 11月 28日- 12月 6日每天8:3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7.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四楼);
7.3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传真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传真:0578-2292509),并及时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1210200009200002603;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营业部),报名的时间以采购文件工本费到帐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报名联系人将告知采购文件电子版本密码,报名供应商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 ”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本(经加密)。
7.3.1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7.4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邵杨政, 联系电话:0578-2292509
项目负责人:李珏霖, 联系电话:0578-2292507
7.5联系电话:0578-2292509(报名);0578-2292507
7.6购买询价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报名的需将营业执照传真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
8.询价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9.询价保证金:贰仟伍佰元整(¥2500)
10.递交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 12月 9日12:00(北京时间)
11.履约保证金: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
12.递交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 12月 21 日17:00(北京时间)
13.资格审查: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不表明已获取参询资格,在询价前通过资格审查才具有参询资格。
14.报价文件评定时间:2011年 12月 12 日9:00(北京时间)
15.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1年 12 月 12 日9:00(北京时间)
16.报价文件评定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17.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伟民 联系电话:0578-2952598
地址:丽水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18.采购中心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珏霖 邵杨政(报名);
联系电话:0578-2292507 2292509(报名); 传真:0578-2292509
19.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中国丽水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О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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