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皋市行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的 如皋市档案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报告厅(建筑声学、舞台、音响灯光、扩声等)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如皋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北侧
(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2 万平米,其中报告厅面积约2560平方米
(3) 计划开工竣时间:与各分项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另加缺陷责任期。 。(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
(4)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一 个标段。
(5) 工程质量要求:创扬子杯
4、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
报告厅建筑声学、舞台、音响、灯光、扩声等方案征选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声学、舞台、音响、灯光、扩声、及建筑装饰装修甲级设计资质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设计师为企业正式人员;
(9)资格预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1年11 月11日8时至2011年11月11日17时前至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片区)报名。
8、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复印件(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1) 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含建筑声学、舞台、音响、灯光、扩声、及建筑装饰装修甲级设计资质
(4) 设计单位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工程设计合同原件)。
(5)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不得超过三家联合,牵头人为舞台、音响、灯光、扩声设计单位(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上述证书提供有效复印件,原件带来核对。报名时需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原件。
8、招标人:如皋市行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