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关于平武旅游牌楼LED大屏系统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平武旅游牌楼LED大屏设备采购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平府采招(2011)105号
公告日期:
2011年11月29日14时47分
行政区划:
绵阳市-平武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平武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平武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 | |
包的描述: | 详见招标文件 |
该包技术指标: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生产或安装LED的资质 ;
2、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书;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11月29日至2011年12月5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平武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2月22日13时30分
投标地点:
另行通知
开标日期:
2011年12月2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先生
联系电话:(0816)8828820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816)8822051
其它内容:
备 注: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请带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