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爱福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青少年宫的委托,对其所需影剧院灯光及音响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青少年宫影剧院灯光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FTCG20111102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返送音箱 |
1 |
套 |
2 |
有源监听音箱 |
1 |
只 |
3 |
监听耳机 |
1 |
只 |
4 |
卡农头 |
100 |
对 |
5 |
连接线 |
200 |
米 |
6 |
麦克线 |
500 |
米 |
7 |
LED染色灯 |
40 |
台 |
8 |
2048路电脑主控制台 |
1 |
台 |
9 |
信号放大器 |
1 |
个 |
10 |
全铝大灯钩 |
200 |
个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
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至开标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原件等上述材料的原件或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2011年11月24日起至2011年12月8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00在大连爱福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报名及发售(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1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14:00-14:30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3)。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1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14:30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2)开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招 标 人:大连市青少年宫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爱福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
账 号: 21201500200059200243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
联 系 人:郝潇姗
电 话:0411-82588708
传 真:0411-8258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