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同步录音录像指挥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同步录音录像指挥系统 XCGZX2011-014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同步录音录像指挥系统,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A.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
B.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所投审讯软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质保服务承诺书;
D.具有原厂商的同步录音录像软件著作权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电子笔录软件著作权证书、集中存储软件著作权证书、远程侦查指挥软件著作权证书、审讯数字化监控指挥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E.具有所投审讯软件测评报告(必须通过2007年2~3月举行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设备评测要求、办法》的测评,32个关键项要求必须全部通过);
F.所投台式计算机为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zfcgzx.wuxi.gov.cn:9080/wxzfcg2/center/main1.jsp)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报价,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该函可在我中心网站“表格下载”栏内下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电话确认,传真0510-82704033及联系电话:0510-82719736。如潜在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887010198500011968)
2、答疑会时间: 2011年11月16日14:30
答疑会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评标室(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5楼)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12月7日13:0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1年12月7日13:3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杨忠宁、陈晓冬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7日13:30
开标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评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杨忠宁、陈晓冬
联系电话:0510-82722165
传真电话:0510-82722317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5楼
邮政编码:214121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