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工信协调职能不清?
去年5月“电视机厂商集体涉黄事件”曝光后,广电总局规定,只有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才能进行互联网电视相关业务的开展。
目前,广电总局只向上海文广、央视国际、南方传媒、杭州华数等6家广电企业发出过互联网电视牌照,即只有这6家企业才能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
“视频网站只能通过与内容集成播控平台的合作曲线切入互联网电视领域。”诺达咨询分析师古靖指出,视频网站的内容需要通过播控平台的审查过滤后才能出现在互联网电视终端。
这就涉及采取什么样的运营模式盈利以及视频网站与播控平台之间的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而有些视频网站便采取了打擦边球的方式进入到互联网电视领域。
“条例迟迟没有出台的一个关键原因便是广电总局与工信部之间没有协调好,而现在,这个行业到了必须治理和规范的时候。”据上述接近广电总局人士透露,酝酿许久的互联网电视管理条例或在年底前出台。
记者了解到,之前,有关互联网机顶盒和互联网电视的规定都是以“通知”的形式下发的,并没有出台正式的法律法规。
而行业监管政策的空白被认为是造成目前互联网电视行业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王刃认为,法规的出台是好事,能够为视频网站指明一个奋斗的目标,“哪些条件达不到要求,也就有了努力的方向。”
“对节目源的控制符合电视屏幕意识形态的保护。”古靖则认为,但从市场角度来看,第三方平台的限制将不利于内容的创新与市场体系的发展。
在吴纯勇看来,互联网电视行业规范的出台是必然的。据他分析,传输的技术标准、终端以及内容的规范方面都会在管理条例中体现。
“不太可能给民营视频网站,应该会增加一些地方广电的牌照。”对于未来视频网站获得牌照的可能,吴纯勇并不乐观,“对于想要跨界互联网电视的视频网站来说,未来的路仍不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