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办理《蓝田县检察院室内全彩大屏、办公设备、摄像头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公告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SZT2011-HW-273
二、采购内容:
室内全彩大屏、办公设备、摄像头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主要产品需提供厂家项目授权书或产品代理经销证明。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公安厅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三级及以上。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1年11月8日~2011年11月16日(上班时间09:30~17:00发售,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邮编:710075)
方式: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17日下午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二楼第一会议室
六、采购人:蓝田县检察院
七、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88364981
联 系 人:南彬威 董鹏辉
传 真:029-88364982-888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二路支行
账 号:10321471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