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前县公安局委托,就台前县治安视频监控及市、县、乡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台前县治安视频监控及市、县、乡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HNDCZ-2011-1127号
三、计划总工期:15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采购内容:台前县治安视频监控及市、县、乡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投标设备品牌在河南省100万以上成功案例提供5个以上用户证明;设备厂家注册资金1亿以上;制造商需在河南省有自己的办事机构(工商局有备案).新建平台实现与市局、乡镇无缝对接,保持互联互通。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保证提供的资质证明、财务报表和业绩文件等真实、合法。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企业近三年以来具有承担公安系统类似项目业绩。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八、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安防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设备品牌在河南省100万以上成功案例5个以上用户证明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彩页和授权书原件、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九: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3)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谈判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单位)(购买谈判文件时交至代理公司)。
十、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响应时间:2011年11月4日北京时间15时;
谈判响应地点:濮阳市泽世源宾馆四号议室(濮阳市京开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人:台前县公安局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70347330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7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