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第三中学液晶显示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211XSZFCG247G
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第三中学液晶显示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其它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LED电子显示屏的研发生产、销售资格的厂家或者经销商(所有投标产品都必须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3C认证),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国内注册供应商或厂商,均可参加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无资质单位的挂靠)。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1年11月1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在同时缴纳)。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 或http://www.nbzfcg.cn/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16日13时50分
七、投标地点: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16日13时50分
九、开标地点: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史喜乐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标书:247G三中液晶显示屏_201110271622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