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109060042)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检察院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1-G1-10641-KL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标项:电子密码保险柜10个、法警装备1套、精密空调1台、千兆防毒墙1个、IPS入侵防御系统1套、装订机15台、大会议室音响1套、电视机16台、望远镜1台、监控电视2台、监控录像系统1套、现场指纹勘查箱1个、法医勘查箱2个、现场勘查箱1个、空调4台、防磁防潮柜1个、普通型吸尘机2台、控制台1个、红外线夜视仪3台、秘拍设备5台、手持式手机信号屏蔽器4个、硬盘刻录机2台、摄像机3台、自动举报电话系统7套、保险柜50个、车载导航仪9台、编辑系统1套、防磁柜1个、会议音响设备1套、监听音箱1对、无线话筒设备1套、翻拍架1个、对讲机2台、防刺服13套、防磁柜1个、去湿机2台、防磁柜1个、法医装备3个、抽湿机4台、装订机3台、高拍仪10台等;B标项:测谎仪4台。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1月1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标项:¥42977.00,B标项:¥4150.00。
投标人应于2011年11月14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现金等形式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11月15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11月15日9时3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kl.com(广西科联网)
十二、业务咨询:
项目负责人:韦毅锋;联系电话:0771-2273829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771-2273368;传真:0771-227350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