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公安局对交警支队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监控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JQGACG【2011】7号
二、谈判内容:按照国家标准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B/T 26765—2011),建设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监控中心,按要求提供软、硬件设备,进行系统集成,实现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视频监控、业务监管及检验数据与公安网车管数据实时交换。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硬件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同时熟悉公安部机动车信息管理系统,有承建公安交管信息系统的成功业绩。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认和履行《谈判文件》中各项条款;5、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佰万元以上;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能够提供比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保证措施。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1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符合上列条件的供应商可到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登记购买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每份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供应商在登记并申请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在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请以现金、转帐或汇票的方式,向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帐号附后),购买谈判文件不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决标后,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即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1年10月18日14:30,在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1年10月18日15:00,在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王昆山 联系电话(0937)2613119、13993734378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肃州支行
帐 号:2713035309026432586
采购机构:酒泉市公安局
详细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中西路9号
邮编:735000
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