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高新区政府采购办批准,现就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
一、招标编号:NCGXZC2011-询字-036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依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具有生产、经营相关设备资质的供应商。
三、采购项目需求:
本采购项目为高新区信访中心会议系统所需摄像机、彩电、调音台等设备的采购。具体采购数量,技术性能参数,供货及报价要求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 报价文件报送时间、地点:于2011年 11月1日上午11:00时前将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并盖章报送(邮寄)至南昌高新区火炬大街998号高新大厦4楼4019室。逾期恕不接受。
五、投标人所报产品报价不得高于现行市场价,如经核实发现高于现行市场价,采购人有权按现行市场价格标准调整中标价。
六、定标、付款:以全部满足采购方产品供货及商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供应商。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95%,余款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产品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联系人: 0791-88161054 13970016987
付广昌 88161029 13870957673(供货及技术咨询)
南昌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