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阳县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灯光、音响专业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专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宜政采购办【2011】56号 YZ2011—45)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1. 工程概况:
2.1.1本项目建设地点:宜阳县滨河公园;
2.1.2建设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3284.17平方米,容纳1500人看台及水上舞台使用;
2.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4计划工期:约1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灯光、音响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保修及服务。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其它: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为年审合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必须为灯光、音响设备的专业施工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或者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相关部门颁发认证的音响或灯光证书;
3.5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4. 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1日上午8:00至2011年10月14日下午17:00时
4.2报名地点:宜阳县建筑交易中心
4.3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供审查。并提供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发放地点为宜阳县建筑交易中心。
5.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套,且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拟定为2011年11月1日下午14:30分 ,地点:宜阳县建筑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跃河
电 话: 13783178555
招标代理: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旭峰
电 话:0379-68820630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