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区实验小学综合大楼报告厅和会议室的音响灯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经财政批准。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2、项目概况:报告厅和会议室音响灯光一批,预算资金18万元。
3、采购计划时间:2011年10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标人必须有能力提供上述设备且具有相应资质,有一定规模的法人;
(2) 投标人应该为不少于100万元注册资金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 投标人应具有两个以上相同案例业绩。
5、报名时须带资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 投标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委托代理书;
(3) 企业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份同类业务合同原件)。
6、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7、报名地点:通州区招投标管理中心(银河路西首,区农林局东侧新华城市家园综合楼三楼)
8、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3―86109199
采购单位:通州区实验小学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