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MZC(2012)024号
项目名称 |
配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
户外LED全彩显示屏 |
显示屏主要技术指标具体参数见附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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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大写) |
(小写)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说 明 |
1、请于2月8日上午10时前将报价单密封送达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2、所报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优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报价单含运费、安装、税金等所有费用。 4、交货安装地点:勉县 5、报价时须附售后服务承诺。 6、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09168951 联系电话:0916-8652016 联 系 人:蒋炜 | |||||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投标供应商须知: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经销、代理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主要产品(显示屏,功放音响等)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3年)。
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3年内不少于3个全彩显示屏项目的工程案例合同原件。
4、报价单应有设备清单,注明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非标设备应提供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及价格,并应考虑运输费和损耗等。
5、必须按照以上品牌参数配置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方不得以漏报、错报等方式达到降低价格的目的,一经发现,投标价格将不被承认,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附件下载:http://mxcg.mianxian.gov.cn/2011122901.doc